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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
    來源: 海安市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5-06-20 16:15 累計次數: 字體:[ ]

    典型案例

    煙花爆竹零售點存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數量,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范圍和限量。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物品,若超量煙花爆竹堆放在未經安全審查驗收合格的狹小存放空間里,一旦遇到火星,就會發生爆炸,繼而可能引發更為嚴重的事故后果,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025年1月9日,海安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對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現場核查,核查發現在煙花爆竹經營地點南20米處使用臨時用房內存放煙花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限量(核定儲量250箱),超過核定限量23箱,超過核定限量范圍9.2%。該煙花爆竹零售點經營者徐桂蘭超過零售許可證限量范圍存放煙花爆竹,其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零售點存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數量,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范圍和限量”。

    執法人員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零售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二)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范圍的”,對經營者徐桂蘭進行立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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