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海安市高素質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實施方案的批復
海安市農民創業就業服務中心:
根據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 2023 年省級現代農業發展等專項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財農〔2023〕61 號 蘇農計〔2023〕28 號);江蘇省職業農民培育指導站《關于做好2023年省級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蘇農培〔2023〕8號文件要求,對你們的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實施方案進行了審核,原則同意你們上報的項目實施方案,現予以批復。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批復實施項目。經批復的項目實施方案是項目建設、項目資金使用和檢查驗收的依據,必須嚴格按照批復要求實施項目,不得擅自變更建設主體、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
二、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財政支農專項資金規范使用。項目資金使用要符合實施方案批復要求,實施主體要建立項目輔助帳,收集、整理、保存有關憑證資料。
三、加快項目執行進度。要及時掌握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妥善處理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對于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及時報送項目執行情況。
四、加強項目績效評價。要把績效管理納入項目管理全過程,實行綜合管理,促進管理效能和資金使用效益提升,及時報送項目數據信息,建立健全項目信息數據檔案,配合做好總結驗收和績效考評工作。
五、及時錄入監管平臺。省以上資金安排的項目全部納入監管平臺,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管。
附件: 2023年海安市高素質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海安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