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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K12380210/2023-03406 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其他    通知
    發布機構: 政府辦 文號: 海政規〔2023〕7號
    成文日期: 2023-06-27 發布日期: 2023-07-13 有效性: 2025-03-13廢止
    名稱: 市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海安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
    市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海安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
    來源: 政府辦 發布時間:2023-07-13 累計次數: 字體:[ ]

    各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關于促進海安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已經市十七屆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促進海安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為進一步優化服務業發展環境,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發展提速、品質提升、貢獻提高”目標,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見。

    一、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1.提升企業增量貢獻。規上服務業企業(不含當年入庫企業),銷售額每凈增2000萬元獎勵4萬元,每家不超過12萬。

    2.推動企業達規納統。對當年新增納統的規上服務業企業,按入庫時間,在上半年入庫的月度新增企業,給予每家5萬元一次性獎勵,在下半年入庫的月度新增企業,給予每家4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年度新增入庫的規上服務業企業獎勵3萬元。對通過主輔分離、“個轉企”入庫的服務業企業,額外給予每家1萬元獎勵。同一家企業3年內只可享受一次入庫獎勵,當年新增當年退庫的企業不予獎勵。鼓勵主題樓宇統一經營管理單位共同推進企業納統工作,對在其經營管理的場所內,每新增一家規上服務業企業,給予1萬元的獎勵,每個樓宇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支持企業上市融資。鼓勵企業對接資本市場,具體按照《市政府關于大力培育扶持企業上市掛牌的政策意見》落實相關政策。

    二、大力推動項目建設

    1.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對當年新認定的省、南通市服務業重大項目,完成年度投資計劃的,每個分別獎勵10萬元和5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省、南通市服務業重點項目,完成年度投資計劃的,每個分別獎勵6萬和3萬。(同一項目不重復享受)

    2.鼓勵企業設備投入。對新竣工億元以上新興生產性服務業項目,在項目竣工后,按其生產性設備投資額的1%給予扶持,每個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純設備類生產性服務業項目設備投資額達300萬元(含)-500萬元、500萬元(含)-1000萬元、1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按生產性設備投資額的3%、5%、8%分檔給予獎勵,每個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三、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引領發展

    1.發放生產性服務業“消費券”。在我市檢驗檢測、管理咨詢等規上新興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開展相應業務的,給予相應補助。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2.推動新興行業發展。對于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且人數達20人及以上的規上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一次性獎勵5萬元。

    3.擴大新業態服務供給。對新落戶證券機構營業部,開業當年獎勵5萬元。對新落戶的首家碳交易中介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4.鼓勵物流企業創新發展。物流企業采用現代化集配貨一體化系統、智慧倉儲管理系統、智能分揀系統、智慧冷鏈系統等高新物流技術應用,且單個系統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按照系統投資額的10%予以補助,每家不超過20萬元。

    四、促進服務業品牌化發展

    1.加快產業融合集聚。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區域、南通市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重點區域,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省、市級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集聚示范區,分別獎勵10萬、5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示范物流園區、重點物流基地,對其實際經營主體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2.支持企業提檔升級。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企業、南通市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省、市級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領軍企業,分別獎勵10萬、5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產教融合型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重點物流企業30強、省級重點物流企業、省級物流領軍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

    3.規劃布局重點企業。對首次獲評國家、省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首次入庫省專精特新軟件企業(培育庫),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首次通過國家、省軟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

    4.提高軟信企業競爭力。對首次獲評全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競爭力百強的企業,一次性獎勵80萬元;對首次獲評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綜合實力百強企業、成長型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5.加強軟信企業培育。對通過省雙軟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取得軟件著作權的,一次性獎勵3000元/件;對獲得省重點領域首版次、通過軟件產品認證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1萬元。

    6.拓展城市經濟發展載體。按照《關于促進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落實相關政策。

    五、鼓勵企業家比學趕超爭先進對開票銷售或稅收前30%的規模以上服務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法人企業,開展星級企業家評審。

    1.設基本分100分。分別對批發業和其他行業采用水平指數法計分,將各指標作無量綱化處理,分別計算開票銷售、稅收的水平指數,再按開票銷售50%、稅收50%進行綜合計分。水平指數=(實際值-最小值)/極差×40+60,極差=最大值-最小值。

    2.加分項。入選省、市級現代服務業“331”工程的分別加5分和2分;獲評高新技術企業加2分;當年主輔分離成功且入規的企業加1分,月度新增規模以上、限額以上企業加1分;當年承擔省級重點服務業項目的企業加2分,當年承擔南通市級重點服務業項目的企業加1分;對符合我市服務業發展導向的現代物流、科技研發、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和物聯網服務、云計算服務、工業設計、數字文化、環境服務、供應鏈服務、大數據服務等新興服務業企業加2分。對生產性服務業有突出貢獻的,加2分。

    四星級:(1)批發業,綜合指數排名位居參評企業的前3名,開票銷售不低于20億元或稅收不低于1200萬元;(2)其他行業,綜合指數排名位居參評企業的前6名,且開票銷售不低于4億元或稅收不低于2000萬元。

    三星級:(1)批發業,綜合指數排名位居參評企業的前5名,開票銷售不低于12億元或稅收不低于800萬元;(2)其他行業,綜合指數排名位居參評企業的前10名,開票銷售不低于3億元或稅收不低于1200萬元。

    二星級:(1)批發業,綜合指數排名位居參評企業的前7名,開票銷售不低于8億元或稅收不低于400萬元;(2)其他行業,綜合指數排名位居參評企業的前12名,開票銷售不低于2億元或稅收不低于800萬元。

    一星級:(1)批發業,綜合指數排名位居參評企業的前8名,且票銷售不低于3億元或稅收不低于200萬元;(2)其他行業,綜合指數排名位居參評企業的前15名,開票銷售不低于8000萬元或稅收不低于300萬元。

    有特殊貢獻的,經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審定另行確定。

    六、附則

    1.本政策獎勵事項同時符合本市其他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支持。除第一項第2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1條和第2條外,獎勵以綜合貢獻為限。獲得的獎勵如有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

    2.企業當年發生死亡2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重大信用不良記錄、重大群體性事件等,取消政策享受資格。品牌創建享受優惠政策以后又被摘牌的,自被摘牌之年起三年內不再具有享受所有優惠政策資格。

    3.各區鎮結合本區鎮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補充政策。

    4.本政策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關于促進海安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海政發〔2022〕24號)、《關于加快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海政發〔2012〕22號)不再執行。

    市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海安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海政規〔2023〕7號).doc

    市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海安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海政規〔2023〕7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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