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K12380210/2024-04430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工商 通知 | ||
發布機構: | 辦公室 | 文號: | 通市監發〔2024〕88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發布日期: | 2024-09-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南通市個體工商戶市級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 |
一、“知名”類個體工商戶
指提供產品和服務質量好、誠信經營、有一定品牌影響力,在市域內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或知名度的個體工商戶,具體界定需滿足下列任一條件:
1.為地方龍頭企業(獲得各級政府質量獎、江蘇制造業龍頭企業、納稅“雙百”企業等)提供配套服務超過兩年的;
2.為10戶及以上經營主體提供物流倉儲、營銷拓展、品牌運營、門店零售全鏈條服務的;
3.擁有與自身經營相關的商標品牌,且在市域內具有一定知名度的;
4.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在本市范圍內同時經營5家以上同行業門店的;
5.在“小個專”黨建方面獲得過市級以上榮譽的。
二、“特色”類個體工商戶
指依托區域文化和旅游資源,經營旅游接待、餐飲服務、手工藝制作、土特產品銷售等地方特色產品和服務,經營理念或經營方式獨特,具有代表性的個體工商戶,具體界定需滿足下列任一條件:
1.從事縣(市、區)重點打造的特色行業、塊狀產業,有一定行業引領作用,具有特殊價值、存在特別貢獻的;
2.個體工商戶或者經營者是地理標志授權使用人且從事的經營項目與授權的地理標志相關的;
3.持有或獲準使用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等的;
4.個體工商戶獲評等級民宿或省級特色旅游飯店的;
5.獲得市級以上部門、行業商會等授予的與自身經營相關的榮譽稱號的。
三、“優質”類個體工商戶
指以弘揚民間傳統技藝、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己任,或者長期誠信經營超過一定年限,在服務某一領域客戶群體或者產品線方面具有較強專業能力的個體工商戶,具體界定需滿足下列任一條件:
1.擁有市級及以上老字號、非遺工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鄉村工匠等傳統文化標志的;
2.經營者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二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者市級以上技能榮譽的;
3.經營者擁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實際從事關聯行業的;
4.產品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質量認證的,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家、行業標準,或者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的。
四、“新興”類個體工商戶
指率先從事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經營,在當地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有效帶動產業發展和周邊群眾致富的個體工商戶,具體界定需滿足下列任一條件:
1.主營行業為“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或“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且經營者擁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
2.依托互聯網從事文藝創作、自媒體、直播帶貨等活動,在相關平臺的美譽度高,粉絲量或者用戶數量達10萬以上,且經營狀況良好(年報銷售額連續兩年增長20%以上)的;
3.經營者擁有與經營范圍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擁有用于高技術研發的專業設備的;
4.從事與我市“616”現代產業體系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且經營勢頭良好(年報銷售額連續兩年增長15%以上)的。
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評選的“全國先進個體工商戶”,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市級以上工作部門推薦、表彰的優秀個體工商戶(或經營者),且滿足基礎標準的,優先認定為“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