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hasrsj/2022-00012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文號: | 海人社〔2021〕157號 | ||
成文日期: | 2021-12-17 | 發布日期: | 2021-12-1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做好2022年特困退休人員 春節慰問的通知 |
各區鎮、街道退管服務經辦機構:
為切實做好2022年特困退休人員春節慰問工作,讓特困退休人員過一個祥和、愉快的春節,真正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和關懷,促進社會和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慰問對象
2021年底前納入我市社會化管理服務且轉入社區管理的特別困難企業退休人員。
二、慰問標準
1、企業退休人員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750元/月)的,慰問200-400元。
2、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當年患重大疾病,全年住院自費醫藥費超過10000元(含10000元)的,慰問400-600元。
3、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因患慢性病,門診個人負擔總額超6000元(憑發票原件,由經辦人員簽字確認后復印件作附件),慰問200-400元;鰥寡孤獨的企業退休人員因生活不能自理需雇人料理的,慰問400-600元。
4、企業退休人員因家庭遭受重大災害、財產損失特別嚴重、家庭遭受突然變故而導致生活難以為繼的,慰問600-1000元。
5、南通市區及其他縣(市)委托管理的特困退休人員,由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退管服務經辦機構確定慰問條件和標準。
6、特殊困難的退休人員解困由市職保中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慰問,慰問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或等值物資。情況特殊的需報局黨組研究確定。
本市機關事業離退休人員、軍轉干部退休人員的解困工作不在本通知之內,由原渠道解決。因建房、炒股、投資、賭博等原因導致暫時困難的,不得列入解困慰問范圍。
三、組織實施
1、各區鎮、街道退管服務經辦機構負責轄區內特困企業退休人員慰問工作。各退管服務經辦機構要對解困申報對象進行實地走訪調查,對照條件,嚴格把關,確保特困企業退休人員能得到及時解困慰問。
2、凡是符合慰問條件的對象必須經本人提出申請,由所在村(社區),區鎮、街道退管服務經辦機構初審、復核,并在轄區內公示三天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將解困人員的相關材料報市職保中心社會化管理科,經審批后由人社局財務中心統一將解困金發放至解困對象的養老待遇發放賬號上。
3、各區鎮、街道慰問對象應是省一體化平臺中轄區管理服務的企業特困退休人員,不得跨區域慰問或重復慰問。
4、南通市區及其他縣(市)委托管理服務的特困退休人員春節慰問,由各區鎮、街道退管服務經辦機構按南通市區及其他縣(市)文件要求將特困人員申報材料報職保中心社會化管理科,并由社會化管理科分別匯總發至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退管服務經辦機構確認慰問條件和標準,并由退休人員的退管服務經辦機構直接將慰問金發放至慰問對象銀行卡中,任何人不得代墊代發現金,代為結付。
四、工作要求
1、幫助特困退休人員歡度春節是關心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各退管服務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把黨和政府的溫暖真正送到每位特困退休人員手中。
2、各區鎮、街道退管服務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認真核定特困慰問對象資格,杜絕弄虛作假和挪作他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慰問對象不發生“錯、漏、假、重”。
3、解困工作結束后,市人社局審計監督科、職保中心、財務中心要對慰問對象隨機抽查,并適時組織專項審計,若發現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除責令追回解困金外,并根據情節輕重,由紀檢監察機構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海安市特困退休人員春節解困申報表
2、海安市2022春節特困退休人員解困金領取匯總表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 海安市企業退休特困人員春節解困申報表 區鎮、街道村(居)、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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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編號 |
姓名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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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退休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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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 生活 家庭 成員 經濟 情況 |
稱謂 |
姓名 |
身份證號 |
月收入 |
其他收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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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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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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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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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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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特困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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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特 困 理 由 |
申請人(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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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意見(蓋章): 經辦人: |
區鎮、街道意見(蓋章): 經辦人: |
退管機構審核意見(蓋章): 批準人: |
說明:1. 月收入是指每月基本固定的收入(如工資、遺屬補助、征地補償)其他收入是指除固定收入以外的月平均收入(如房租、非正規就業的自由職業收入)
2. 此表一式兩份,市人社局、區鎮(街道)各留存一份。
3. 此表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人社局職保中心。
附件2
海安市2022年春節企業退休特困人員解困金發放匯總表
區鎮、街道(蓋章)
序號 |
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實際居住地 |
聯系電話 |
困難類別 |
解困金額 |
備注 |
解困總人數:人 解困總金額(大寫):人民幣 解困總金額(小寫):¥
注:1.困難類別包括(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標準(2)患重大疾?。?)鰥寡退休人員生活不能自理(4)其他困難退休人員
2.此表需同時報送紙質檔和電子檔。
區鎮、街道分管負責人: 區鎮、街道業務經辦負責人: 業務經辦人: 職保復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