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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hasrsj/2025-00077 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    通知
    發布機構: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號: 海人社〔25〕5號
    成文日期: 2025-02-14 發布日期: 2025-04-01 有效性: 有效
    名稱: 關于印發《海安市2025年春節期間穩崗留工 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
    關于印發《海安市2025年春節期間穩崗留工 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
    來源: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時間:2025-04-01 16:37 累計次數: 字體:[ ]

    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2025年春節期間穩崗留工若干措施>的通知》(通人社就〔2025〕3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春節期間穩崗留工獎補政策實施細則如下。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市財政局

    2025年2月14日

    海安市2025年春節期間穩崗留工若干措施

    實施細則

    一、相關措施

    (一)鼓勵企業招聘

    2025年“春風行動”期間,企業自主招聘南通市外戶籍人員(不含派遣員工)首次來海就業且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滿3個月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招聘補貼。

    1.申報對象

    本市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2.申報條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企業自主招聘南通市外戶籍人員(不含派遣員工)首次來海就業,且在我市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滿3個月。

    3.發放標準

    500元/人。

    4.申報時間

    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1日-6月15日為線上申報時間,企業登錄“海安就業直通車”微信公眾號-招聘求職-企業招聘-補貼申請模塊進行線上申報;6月21日-6月30日為線下申報時間,企業根據線上反饋結果填報紙質申報材料。

    5.申報資料

    (1)《2025年海安市春節期間企業招聘補貼申請表》(附件1);

    (2)《海安市春節期間穩崗留工獎補資金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2)。

    (二)鼓勵人力資源機構開展勞動力供給

    2025年“春風行動”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我市企業新引進5名以上(含5名)南通市外戶籍員工且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滿3個月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推薦就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申報對象

    我市具有人力資源服務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申報條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為企業輸送首次在海就業5名以上(含5名)南通市外戶籍員工,且在我市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滿3個月。

    3.發放標準

    500元/人,一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享受不超過10萬元。

    4.申報時間

    2025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5.申報資料

    (1)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2)《2025年海安市春節期間推薦就業獎勵申請表》(附件3)、經用人單位蓋章確認的《2025年海安市春節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就業人員花名冊》(附件4);

    (3)《海安市春節期間穩崗留工獎補資金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2);

    (4)委托招聘(勞務派遣)合同(協議書)、向用人單位開具的管理服務費發票等材料。

    (三)實施送工返崗

    2025年“春風行動”期間,我市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組織5名以上(含5名)南通市外戶籍員工來海就業、返崗或省外勞務協作輸出地輸送外地員工來海就業、返崗的,按包車費用的6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1.申報對象

    本市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省外勞務協作基地(可委托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輸送)。

    2.申報條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每次集中組織南通市外戶籍員工包車(同班次且同行程列車視同包車)來海就業或返崗5人以上(含5人)的,以出發時間為準,來海就業員工需按時在申報(輸送)企業繳納企業社會保險,返崗員工需2024年在申報(輸送)企業繳納企業社會保險。

    3.發放標準

    按包車費用的60%給予補助,每家最高不超過5萬元。

    4.申報時間

    2025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5.申報資料

    (1)《2025年海安市春節期間交通補貼申請表(企業)》(附件5-1)、《2025年海安市春節期間交通補貼申請表(勞務基地)》(附件5-2);

    (2)《2025年春節期間來海就業返崗人員花名冊》(附件6);

    (3)《海安市春節期間穩崗留工獎補資金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2);

    (4)包車費發票復印件、合同或協議復印件等材料,也可提供同一班次車票復印件及付款憑證等材料,省外勞務協作基地委托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的需提供委托協議,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四)鼓勵失業人員積極求職

    2025年“春風行動”期間,對我市新辦理失業登記的人員,給予一次性話費充值30元的求職補貼,充值號碼為省平臺失業登記時確認的手機號碼。

    二、發放流程

    各區鎮、街道(辦事處)人社業務經辦機構對推薦企業招聘補貼、就業獎勵、交通補貼(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于15個工作日內報勞動就業管理處復審。勞動就業管理處復審完畢于次月完成公示、審批等相關手續,待資金到位后即時組織發放至申請單位賬戶。省外勞務協作基地直接向勞動就業管理處申報獎補。一次性話費充值免審即享。

    三、資金渠道與相關規定

    本細則涉及的資金由市財政安排。

    此次穩崗留工獎補政策與現行《海安市企業用工服務獎勵補貼辦法》(海人社〔2022〕133號)不重復享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企業不得重復享受同一職工的推薦就業獎勵與企業招聘補貼、企業與省外勞務協作基地不得重復享受同一職工的交通補貼;本辦法所指首次來海就業需同時滿足首次來通就業。

    本細則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5年海安市春節期間企業招聘補貼申請表》

    2.《海安市春節期間穩崗留工獎補資金申報信用承諾書》

    3.《2025年海安市春節期間推薦就業獎勵申請表》

    4.《2025年海安市春節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就業人員花名冊》

    5-1.《2025年海安市春節期間交通補貼申請表(企業)》

    5-2.《2025年海安市春節期間交通補貼申請表(勞務基地)》

    6.《2025年春節期間來海就業返崗人員花名冊》

    關于印發《海安市2025年春節期間穩崗留工若干措施》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