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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hasrsj/2021-00432 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通知
    發布機構: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號: 海人社〔2021〕120號
    成文日期: 2021-10-14 發布日期: 2021-10-14 有效性: 有效
    名稱: 關于繼續實施以工代訓相關政策的通知
    關于繼續實施以工代訓相關政策的通知
    來源: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時間:2021-10-14 14:02 累計次數: 字體:[ ]

    關于繼續實施以工代訓相關政策的通知

    各區鎮、街道人社服務機構,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69號)、《關于用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提高職業技能培訓質效的通知》(蘇人社函〔2021〕9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現有存量規模,經比對和測算,決定對全市企業繼續實施以工代訓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新招錄人員并開展以工代訓的,對以工代訓連續3個月及以上的企業給予以工代訓補貼(以工代訓期間須依法為新招錄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補貼期限為3個月。此項政策實施時間為2021年1月至6月。

    二、本通知所指的企業不含國有企業、各類勞務公司和各大銀行。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 安 市 財 政 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