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省稅務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修訂版)的通知》(蘇人社規〔2023〕2 號)第三章第十二條規定:“2024 年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率根據各地區 2023年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比確定。” 因海安市2023年度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比大于250%,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率由0.9‰調整為3‰。
另附工程建設項目參保常見知識問答→
一、工程建設項目參保范圍是哪些?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鐵路(含城市軌道交通)、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等工程建設項目單位中標或承接工程,不能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工程建設項目用工適用工程建設項目參保,以工程建設項目(標段)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二、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率如何確定?
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率由省級經辦機構根據各地區上一年度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比確定,由低到高依次為一檔至四檔,分別為參保項目或標段的工程總造價的 0.9‰、1.5‰、2.5‰、3‰。
三、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率多久調整一次?
工程建設項目參保費率每年調整一次,調整時間為調整年度的1月1日。
四、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率的調整依據是什么?
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率根據海安市上一年度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比(以下簡稱收支比)確定,調整后的費率最低不低于一檔,最高不高于四檔。
(一)80%<上一年度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比≤100% → 維持原費率不變;
(二)50%<上一年度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比≤80% → 下降一檔;
(三)上一年度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比≤50% → 下降二檔;
(四)100%<上一年度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比≤250% → 上升一檔;
(五)上一年度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比>250% → 上升二檔。
五、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應繳金額如何計算?
應繳金額=項目工程總造價×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率。
例:某項目工程總造價為100萬元,2024年1月1日起,該項目工傷保險應繳金額=100×3‰=0.3萬元。
六、工程建設項目參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主要包括三項材料:(一)工程建設施工合同;(二)中標通知書或承接工程通知書或直接發包告知書;(三)《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登記表》(QQ群:300180596下載)。
七、工程建設項目人員參保如何辦理?
建設單位應建立職工花名冊,對全部施工人員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總承包單位應將用工情況和人員增減變更情況及時通過江蘇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http://rs.jshrss.jiangsu.gov,cn/)錄入系統。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創建經辦人及授權(注:管理員才可授權)
1、創建經辦用戶,此步驟只有管理員可操作。管理員可根據需要創建工程險錄入人員。
2、按要求錄入用戶信息,用戶類別選擇普通經辦人。經辦人須在手機手下載“江蘇智慧人社”APP并注冊登錄。
3、添加成功后經辦人在“江蘇智慧人社”APP“我的”——“企業服務”確認并設置密碼。
4、經辦人完成密碼設置后管理員進行授權,勾選“社會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維護”,點“保存”。
(二)工程險人員錄入
1、點擊“單位辦事”——“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登記”。
2、下拉到底端,選擇第3頁,點“社會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維護”,點擊“申報”。
3、可單獨錄入也可選擇批量錄入。批量錄入時點擊“模板下載”,根據模板的要求進行填寫、保存。點擊“選擇文件”,將保存的模板上傳,附件材料可點擊右邊的材料列表進行上傳,完成后點“確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