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haswjw/2024-00151 | 分類: | 衛生、體育\衛生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文號: | 海衛健發〔2024〕79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9-19 | 發布日期: | 2024-11-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護航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市第三人民醫院、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各中小學校,各區鎮教管中心、疾控分中心: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進民生實事項目,切實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體育局研究制定了《“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護航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2024年9月19日
“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護航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十七部委關于印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教體藝〔2023〕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促進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質發展,結合實施2024年我市為民辦實事項目,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市教育體育局擬在全市中小學開展“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護航行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的要求,堅持預防為主,強化部門合作,為青少年提供連續、可及、適度的心理健康服務,培養青少年學生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心理品質,促進學生身心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根本,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心理健康的重要意義,主動關注心理健康,科學預防心理問題和心理危機,培養學生自主自助維護心理健康的意識和能力,預防極端行為發生。
(二)醫教協作衛生健康部門、教育部門加強合作,形成聯動機制,做好工作統籌。學校、家庭、心理專業機構加強協同,充分發揮心理衛生專業力量的支持作用,在學生心理問題、心理危機的篩查、干預、轉介、診斷、治療等工作中形成合力。
(三)分類干預尊重中小學生心理發展規律和教育規律,依據心理健康科學知識,結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個性發展需求,開展普及性篩查測評和針對性輔導干預,確保工作的科學性、專業性、規范性和實效性。
三、工作目標
1.提高學校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認識和重視。組織心理專業人員進學校開展青少年、學生家長心理健康科普;開展學校教師心理賦能課程和團輔,學校覆蓋率達100%。
2.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講進社區,開展社區工作人員應對心理健康問題能力建設課程和團輔;組織全市中小學師生及學生家長(以心理篩查達到危機預警等級的為主)到市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參觀、體驗等活動,提高社會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認識和重視。
3.搭建青少年心理咨詢公益服務平臺,持續為青少年提供線上+線下雙渠道心理咨詢服務;推廣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培養學生積極的心理品質和行為習慣;推動社會環境建設,創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氛圍和文化氛圍。
4.開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篩查工作。做好全市中小學心理量表測試篩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治療(全市小學四至六年級、初中、高中<含海安中專>在讀學生作為本次篩查對象,約54000人);目標人群篩查率達90%,危機預警干預率100%。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將“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護航行動列為2024年民生實事項目之一,10月底前完成心理健康篩查、學校心理健康健康知識科普,12月底前完成一輪預警危機分級干預。為確保工作的順利實施,建立由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體育局分管領導共同任組長的“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護航行動工作專班,部門職能科室及心理健康專業服務機構負責人為成員。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心理健康工作相關單位和人員,規范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二)認真組織實施 制定“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護航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招募和培訓心理健康專業人員、提供必要的設備和資源、監督和評估服務的進展和效果。在學生心理篩查和學校心理健康知識科普階段,由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體育局共同實施。在預警危機分級干預階段,市教育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會同相關部門和社會團體,共同推進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相關工作:
市委政法委負責協調和監督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的開展,保證各部門之間的協作和配合。
市委宣傳部、文廣旅局、融媒體中心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各類文化組織開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宣傳教育。
市民政局負責引導與管理城鎮社區組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推動青少年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市財政局負責加大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投入并監督使用。
市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等部門負責兒童青少年特定工作對象的心理健康服務工作。
各部門、各社會團體要加強交流合作與信息共享。
(三)明確工作紀律 本次工作,涉及到學生及家長的個人隱私,所有參與的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紀律,遵循保密原則,落實信息保密機制。對篩查出的重點關注學生名單要在最小范圍內流通,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篩查信息。市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市第三民醫院要強化心理篩查軟件平臺管理,確保篩查干預信息安全。
附件:1.“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護航行動工作專班
2.“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護航行動專家指導組
3.2024年全市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篩查方案
4.高關懷學生干預流程
5.心理健康講座進學校計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