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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haswjw/2021-00088 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通知
    發布機構: 海安市衛健委 文號:
    成文日期: 2021-04-10 發布日期: 2021-04-10 有效性: 有效
    名稱: 關于印發《海安市衛健系統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海安市衛健系統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 海安市衛健委 發布時間:2021-04-10 10:56 累計次數: 字體:[ ]

    海安市衛健系統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室省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辦發〔2018〕53號)《南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通辦發〔2019〕22號)《海安市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總體方案》(海辦發〔2020〕78號)文件精神,強化城市運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發生,扎實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現結合我市衛健系統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發展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不斷強化紅線意識、底線思維,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長效、依法治理,系統建設、過程管控,統籌推動、綜合施策,因地制宜、全面推進”的原則,切實把開展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活動,作為保障城市安全運行的綜合性、系統性、歷史性重點工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網絡,促推城市安全發展體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發生,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居樂業、幸福安康的生產生活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建設“強富美高”新海安提供堅實的城市安全保障。

    二、創建目標

    2020年,以積極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推動城市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和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取得顯著成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實現大幅下降,全市源頭控制、體制機制、基層基礎、應急保障、監管執法等配套建設成效顯著,重點行業領域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改善,初步建立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城市安全運行保障體系,建成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到2025年,全面完成城市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目標任務,重點行業領域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建成與高水平全面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城市安全發展保障體系。到2035年,持續推動形成系統性、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城市安全發展體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顯著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會治理格局總體形成。

    三、主要創建內容

    聚焦以安全生產為基礎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建設,積極推動完善城市安全的源頭治理、風險防控、監督管理、保障能力、應急救援等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安全發展水平。

    (一)加強城市安全源頭治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機制。建立衛健系統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加強安全風險再辨識、再評估;深化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動火作業、有限空間和檢維修等危險作業監管,突出防范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 “九小”場所、高層建筑、群租房、“多合一”等人員密集場所風險。

    (三)提升安全監管效能。健全各單位“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領導責任和相關部門“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監管責任,完善上級黨委政府對下級黨委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績效與單位績效等級掛鉤制度;嚴格落實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和聯合懲戒機制;

    (四)強化安全保障能力。強化安全科技創新應用,完善安全智能監控信息中心和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共享機制,深入推進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建設;全面運行安全生產問題處置監管平臺;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立城市安全公眾互動交流信息平臺,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知識普及,加快公益廣告投放和安全體驗基地建設。

    (五)完善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健全應急預案體系以及應急信息報告制度、統一指揮和多部門協同響應機制、應急物資儲備調用機制;組織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安全使用培訓。

    四、時序安排

    按照時間節點和進度安排,統籌推進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

    制定我委創建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組織領導機制,推動各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召開創建動員部署會,細化任務分工,明確創建職責和時間節點安排;加大宣傳力度,形成良好輿論氛圍,動員全系統積極參與創建工作。

    (二)自評階段(8月)

    按照《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實施方案》《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細則》要求,綜合創建實施情況,海安市成立由專家學者、科研單位、社會團體或中介組織等組成的自評領導小組,重點對城市中心城區安全狀況開展第三方評價。評價結果達到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標準要求后,市人民政府于8月底之前向南通市安委會提出參加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活動的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具體包括:城市創建工作情況、城市自評打分情況、自評過程中發現本地區城市安全有關問題的整改情況或整改計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南通市級復核階段(9月)

    收集整理創建工作臺賬資料,總結提煉創建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向南通市安委會提交參與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的相關材料,迎接南通市安委會對創建項目現場復核,并針對復核中發現的問題,積極推進整改落實。

    (四)省級評議階段(9-10月)

    做好迎接省級綜合評議委員會現場抽查核查綜合評議的各項保障工作。

    (五)動態保持階段(自命名起3年)

    獲得命名后,以命名授牌為新起點,持續開展創建整改活動,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法治體系、安全生產科技支撐體系、公共安全基礎防控體系、安全生產監測預警體系、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社區安全網格化工作體系、安全信用體系、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控體系、應急處置與事故救援體系、安全發展示范城市標準和目標考核體系,在保持省級示范城市標準中不斷提升城市安全發展水平。

    (六)省級復評階段(自命名起3年后的10月—11月)

    在三年期限到期后的2個月內按照《評價細則》,圍繞城市安全工作提煉特色和亮點,展示具有區域特色的創建成果,形成自評報告提交省安委辦,并做好省安委辦復評的各項準備。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我委根據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建立了以盧禮華同志為組長,各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各科室長為成員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創建工作圓滿完成。

    二是注重系統推進。堅持系統化思維,以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為抓手,將安全標準落實到各個環節,將精準管理貫穿到單位運行每個細節,強化預防和治本工作。分階段明確創建工作目標,制定時間表和重點任務清單,有序推進我系統安全發展工作。

    三是加強督查考核。我委將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列入年度百分考核;定期監督檢查完成情況,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并通報創建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對創建工作不積極、不能按期完成創建任務的給予通報批評;對失職瀆職的要問責追責。

    四是深化輿論宣傳。創建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要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創建工作,形成黨委政府牽頭、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良好局面。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形式,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有效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創建工作的重大意義、方針政策、目標任務、工作成效和典型經驗,提高市民群眾的認同感和支持率,在全系統范圍內形成爭創安全發展示范城市的良好氛圍和強大合力。

    附件:1.海安市衛健系統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海安市衛健系統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任務分解表

    附件1

    海安市衛健系統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盧禮華 市衛健委黨組書記、主任

    副組長:季永東 市衛健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蔡紅衛 市衛健委副主任

    孫瑞根市衛健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仲重陽市衛健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陳松梅 市衛健委黨組成員、紅十字會副會長

    成 員:徐春勇 市衛健委辦公室主任

    徐通生 市衛健委人事科科長

    魏 健 市衛健委財審科科長

    張 磊 市衛健委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科長

    唐友剛 市衛健委綜合監督和法規科科長

    田 飛 市衛健委醫政醫管科科長

    繆愛龍 市衛健委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科長

    史友進 市衛健委疾病預防控制科科長

    李建華 市衛健委愛國衛生科科長

    施紅云 市衛健委宣傳教育科科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徐春勇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朱旭同志任副主任兼聯絡員。

    海衛健發〔2020〕118號 衛健系統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總體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