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hasylbzj/2022-00003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醫療保障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海安市醫療保障局 | 文號: | 海醫保發〔2021〕50號 | ||
成文日期: | 2021-10-26 | 發布日期: | 2021-10-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 |
各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稅務分局,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做好2022年度全市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根據南通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的相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保對象
1.具有本市戶籍且不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所有居民;
2.在本市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托兒所)就讀的在校學生(不限戶籍);
3.外地戶籍在海安長住人員:持我市居住證或暫住證居民,在外地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意愿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可憑居住證或暫住證滿三個月后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二、繳費標準
1.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全市中小學在校學生(非大中專院校、非中職教育學生,包括在托幼兒)、及其他18周歲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個人繳納530元(含照護保險30元)、財政補助940元(含照護保險40元)。
2.全市大中專院校(含中職教育)學生,個人繳納330元(含照護保險30元)、財政補助1140元(含照護保險40元)。
3.屬于低保家庭成員、特困家庭成員(相應證件上的保障對象)、1-2級重殘人員(只限本人)提供相關有效期內的證件, 特困供養對象和臨時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困境兒童、 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員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提供扶貧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精簡退職及重點優撫對象提供民政部門的有效證明,個人不需要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但需要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三、參保繳費時間
1.2022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參保繳費期限為2021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2.新出生的嬰兒須在出生后6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應繳納從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醫療保險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3.退役軍人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需在3個月內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手續。
4.戶籍關系新遷入我市的居民、原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在辦理停保手續后,需在3個月以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5.戶籍未遷出我市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畢業后3個月內攜帶戶口簿、畢業證書及時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6.新參保人員可隨時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居)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
四、待遇保障
待遇保障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正常參保繳費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醫療保障待遇:
1.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2.享受“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
3.享受門診特殊疾病醫療待遇;
4.享受國家談判藥“雙通道”管理及單獨支付藥品醫療待遇;
5.享受住院基本醫療保障待遇;
6.享受大病保險醫療待遇;
7.醫療救助人員可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五、經辦要點
1.2021年度正常參加居民醫保的續保人員,無需重新辦理 參保登記,各區鎮(街道)、村(居)醫保經辦人員須指導參保人員在稅務繳費渠道查詢并完成繳費;對于斷保和新參保人員,各區鎮(街道)、村(居)醫保經辦人員須認真核對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件,戶口遷入的人員需錄入遷入信息,做好參保登記工作,并指導參保人員及時足額繳費;外地戶籍在海安長住人員可憑居住證或暫住證滿三個月后在常住地區鎮(街道)、村(居)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手續,按規定享受我市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2.具有我市戶籍但不在我市學校就讀的學生,應參加學校所在地的居民醫療保險。因故無法參加學校所在地居民醫療保險的,可至戶籍所在地區鎮(街道)、村(居)醫保經辦機構參加我市居民醫療保險,按標準參保繳費。
3.各區鎮(街道)醫保經辦機構須在12月底前向市醫保局和稅務局報送戶籍遷入人員參保登記表、參保繳費人員花名冊、已參保未繳費人員花名冊及《城鄉居民社保參保未繳費人員登記表》,并于次年2月底前分村、居對已參保繳費人員和已參保未繳費人員進行公示。市醫保局、稅務局每年將不定期對居民的有關參保原始材料進行抽查,如發現未按規定辦理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相關區鎮(街道)追究經辦人的責任。
六、繳費渠道
1.線上移動繳費。居民可以在手機上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寶的江蘇稅務社保繳納小程序、南通醫保APP為自己或者他人繳納。
2.自助終端繳費。居民也可以至戶籍所在地的村(居)醫保經辦機構使用自助繳費終端(小黃機)、銀聯POS機等繳納。
3.銀行網點繳費。居民還可以就近到各銀行網點繳費,我市支持的銀行包括:海安農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江蘇銀行、郵儲銀行各網點。
七、票據打印
1.所有繳費人均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電子稅務局網站查詢打印社保費電子票據。居民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電子稅務局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首頁點擊右下角 “公眾服務”,然后點擊左側“特色服務”下“社保費繳費憑證打印”欄目,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選擇參保地區為“南通”,輸入驗證碼后提交,進入應用后,選擇需要查詢的社保電子票的所屬期起止時間,點擊“查詢”,勾選需要打印的信息,點擊“開始打印”,下載保存或輸出打印《社會保險費電子票據》。
2.居民也可通過以下渠道獲取紙質票據:
(1)通過銀行柜面、手機銀行繳費的,可在銀行自助機打印《社會保險費電子票據》。
(2)通過自助繳費機(小黃機)繳費的,可在小黃機打印《社會保險費電子票據》。
(3)通過微信、支付寶繳費的,可將生成的電子記錄打印后作為繳費憑證。
八、就醫憑證
各區鎮(街道)、村(居)醫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應及時告知無社保卡居民及時申辦社保卡,并開通電子醫保憑證。其中:16周歲以上的需本人攜身份證件;16周歲以下的可由家長攜帶 本人身份證件及少兒戶口簿代為辦理。
九、優質服務
1.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服務面廣,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工作,各區鎮(街道)應充分發揮征收網格辦作用,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居民醫保征收網格化共治大格局,促進全面參保、一個不少,全面掌握本轄區內應參保人員底數,結合各自特點,加大宣傳力度,公開繳費標準,增強服務意識,創新服務形式,推出便民措施。
2.各區鎮(街道)要特別關注、關心孤寡、重病、重殘、低保特困、老年居民等人員,有條件的要指派專人上門辦理,確保不漏不缺,應保盡保。
3.各區鎮(街道)須提醒本轄區內新生兒及時參保,新生兒參保也可通過“新生兒出生一件事”在公安部門進行出生戶口申報的同時申請辦理醫保參保登記。
4.各區鎮(街道)對已繳費人員在村(居)進行公示;對未在規定期內繳費的人員要盡全力通知其在繳費期內及時繳費,對催繳后仍不繳的人員要一一告知過渡期和繳費時間,填寫《城鄉居民社保參保未繳費人員登記表》,要求當事人簽字確認,并予以公示。
十、咨詢電話
1.繳費標準、繳費方式咨詢電話:12366。
2.參保登記、待遇享受咨詢電話:12345。
海安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海安市稅務局 2021年10月26日